庭上说明的,各位看一下这张照片。”
纪岚又晃了下手里的摇控器,萤幕上出现另一张照片,“我在阅读警方的现场报告时就感到奇怪,警方的纪录完全绕著门口的摄影机打转,好像厕所就只有那么一个出入口。各位知道吗?厕所最怕的就是潮湿,全国上下的公共厕所几乎没有不设置窗户的。”
纪岚的红外线笔点在小便斗旁,一个大约一人伸臂宽的大形窗户,整个窗台还向外延伸,前、左、右各有一扇气窗,顶端也有一扇,上方还装有抽风机,窗台上摆了一盆小小的仙人掌,典型为了通风而做的设计。
“这就是厕所里的气窗,就在左边的厕隔壁。一般气窗会做防坠落装置,因此无法打得很开,但这里的设计似乎没顾虑这一点。我实地做了测试,这个气窗的宽度足以容纳一个成年男性通过,气窗外就是草地,草地再过去就是东栋的建筑物,以二楼的高度完全没问题。”
艾庭“哼”了一声,“光说谁都会,谁知道是不是真能行得通?”
“至少我行得通。我亲自从气窗里头钻出来,落到下头草地上再绕回来厕所门口,除了有点擦伤以外没什么大碍,而我并不是身手特别姣健的人。”
纪岚说了连艾庭都惊讶的话,“我有请当时随行的兄长用手机拍下整个过程,如果检方需要的话,我可以提供影片。”纪岚又补充。
艾庭的脸色十分难看,“不必了。但就算成年男性真能从气窗跳下去又怎么样?难道辩方的论点是,有人这么凑巧地在三点前进去那厕所,一直在厕所里呆到被害人进来,在被告离开厕所之后性侵害了被害人,然后再从气窗逃跑?”
“但依照现有的证据,检方似乎无法否定这样的可能性。”
“辩方也无法证明确实有人从气窗逃走不是吗?”
“证明被告有百分之百的犯罪可能性,是控方的基本责任。”
纪岚似乎总算等到艾庭的话柄,单手按在辩护席上,“辩方已经尽其所能地提出疑点,以及被告以外之人可能犯案的依据。任何被告在被确实证明有罪之前,都是无罪的,我想在场诸位都忽略了一点。”
纪岚转向了旁听席,声线清晰而响亮:
“不是辩方必须积极的证明我的被告不是凶手,而是检方应该尽其所能地提出被告有罪的证明,且别无被告以外其他嫌疑人。检方如果做不到这点,就应该撤回对被告的控诉,这是法庭的铁则,相信检方不会忽略这点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