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碰我。』青年冷冰冰地说着,好像嫌这辞不够强烈似地,他俯视着林秀朗,又补充:『永远不要随便碰我,除非你不想要命了。』
林秀朗记得自己那时抹着鼻血,鲜血的气味在鼻尖漫延,很快扩散到全身上下。
他不得不承认,虽然他厌恶那样的血统,但林家的血液裡,肯定溷了些许肉食动物的特徵,在那一瞬间,林秀朗感觉到的竟不是屈辱,而是兴奋。
彷彿幼狮初尝猎物鲜血的那种兴奋。
再次见到那个人是在意想不到的地方,那天他和几个朋友通宵喝酒,友人拉着自己袖子,一脸神秘地说要带自己去看个有趣的东西。
当时他也喝得有些茫,朋友都兴致高昂,林秀朗也不好推辞。一群男人上了友人的车,友人带大家到一间小旅馆,这旅馆林秀朗也不陌生,每次要和女孩子干什么不正经的事,总是会来这儿,主要是他设备完善、隐密性也高,当然价格也相对高就是了。
在场七、八个男人都喝醉了,嘻嘻哈哈地被友人带进了其中一个房间。刚进门林秀朗便怔住了,那是间明显的情趣房间,开放式的淋浴间也好、作用不明的按摩椅也好,从窗帘的厚度就知道隔音效果奇佳,就算裡头发生凶杀桉,外头恐怕还茫然不知所以。
令林秀朗吃惊的在后头。房间中央有张圆形的大床,床上横躺着一个人。不知道被人灌了什么迷药,昏沉沉地歪着脸,双手还被情趣手铐一类的东西綑绑在身后。
而这个倒霉鬼不是别人,正是之后和自己牵繫了十四年的那个人。
『这是……?』林秀朗的酒一下子醒了。
『怎么样,兄弟够意思吧?』友人笑得无邪,还用手肘撞了撞他的腰,搭住了他的肩,『他住学校宿舍裡,同寝的早不爽他很久了,随便递个几千块,就把他给卖了,他们还以为我们想教训他,问说要不要帮忙呢!』
友人开心得像个孩子,酒意让他双眼放光,眼底全是嗜血的光芒。
『来吧,阿朗,给你占先,好歹你也是为了我被这傢伙打,给你好好报个仇。』
林秀朗直到现在,都还隐约看得见当时的诱人情境。
那个人身上还穿着薄削的白衬衫,裡头没有内衣,长裤是贴身的,包裹着男人细长的腿,简直在呼唤人将他一层层剥开那样。林秀朗不知道友人给他用了什么药,那个人脸上全是薄汗,在被单间辗转喘息。
秀朗得承认自己并不是个多有道德的人,对他们这些人而言,像这样捉弄一个不识趣的孩子,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何况是男人,这种事男人就算吃了什么亏,通常也难以启齿,不比女人麻烦。
再说秀朗也知道,他这批朋友荒唐归荒唐,处理这些事倒是挺熟练俐落,要做纨袴子弟也是要本钱的。这青年一觉醒来,除了身伤心伤外肯定什么也摸不着头绪,就连屁眼后面塞进了几根阴茎也数不出来,更遑论事后找他们麻烦。
话虽这么说,看见友人迫不及待地凑近床边,拿着裤裆磨蹭那个人的丑态,林秀朗还是莫名觉得不痛快。
他事后想,大约是这个那个人,浑身上下都给人一种寂寞感的缘故。彷彿就算死在什么人面前,也会沉默着一声不吭,才让林秀朗为数不多的英雄主义发作了。
当时他走过去,托起了那个人的脑袋,在友人诧异的目光下拍醒了他。
开始青年的神智仍旧很迷濛,林秀朗得承认,在看见那个人启唇轻咳的瞬间,他真有把这张唇据为己有的冲动。所以他没等男人醒透,便迳自横抱着他,在一干友人诧异的目光下,上了早在楼下等他的轿车。
然而逃过一劫的猎物并没有因此感激他,那个人在后座醒来后简直勃然大怒,林秀朗花了好一番唇舌,挨了几记重拳和巴掌,才说服他没有马上开车门跳出去。
他在那个人盛怒离去后的座位上找到一个皮夹,裡头没多少钱,连证件也寒酸得只有身分证。
他在上头找到那个人的姓名,吴正桓,盯着照片上青涩的大头照发起怔来。
那之后他就没忘记过这名字,他甚至上网找了桓这个字的唸法,开始他一直以为那唸恆,永恆的恆,恆定的恆,正如青年给他的第一印象。
后来他才发现这个字超乎他的常识。桓,他在找寻正确唸法的过程裡偶然找到相关的解专鞘且环N树的古称,现在叫作无患子,即是人们说的菩堤,可以斩妖除魔、可以淨化百病。
林秀朗不认为自己是妖魔,只是从某个女孩离开之后,他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