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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看书 > 民国小儿女 > 第 66 章

第 66 章

起父亲一直喜爱菊花,在家中院子里也栽种了同样的品种。母亲身体好时还曾帮着浇过水,提及菊是父亲自小的爱好。转而又想起虽然相貎和父亲的确不相像,可是凡见过他们的人都说俩人的气质完全相同,一看之下就知道他们是亲生的父子。

心里默默想了半天,再抬头看那院落时,艳春竟觉得那片菊花从黯淡中又透出刺目的利光,看得他再也不愿意踏进那个因思慕而刻意装点过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魏华年真是一点没有为人师表的样子。余父不理他,他就肖想和余父相像的艳春,幸亏艳春不是那种毫无自保能力的,否则就要吃亏了。

五十一

艳春回到宿舍,前期入住的那两位同学已经回来了,不久连最后一位也到了。

四名舍友首次聚齐,彼此简短地做了介绍,艳春得知另外三名同学分别是刘同禹、顾知繁及何禀生。

刘同禹是前清满人,在旗的子弟,现在虽已家道中落,ròu瘦架子不倒,平日颇有些目下无尘的味道。他对小地主出身的何禀生、小手工艺者的儿子顾知繁都是一付瞧不上的模样。

初见艳春,见他人物飘逸、谈吐清雅,再打听到他是家传的美术功底,刘同禹倒是有心结交,待他很是客气。

在家乡,刘同禹也算是远近闻名的才子,尤其对山水画自诩很高。然而开学后班上第一次山水画作业,艳春的画就被教授点评为第一,刘同禹则屈居了第二。

自此,刘同禹对艳春的态度就变得淡淡的,也不再同他讨论技法,只和班上几个慕他家世的同学来往。宿舍也几乎不待,每天快就寝时才回来一宿。

初时艳春只当他因技不如人在负气,没有多做理会,思忖过一段时间他就能想通。谁知刘同禹这一气完全不像有好转的迹象,始终不能对艳春恢复初见时的热情,倒让他有些始料难及。

艳春不是那种曲意奉迎的人,对交友也不甚热心,奉行“合则聚,不合则散”的处世原则。因此对刘同禹的态度他也不太在意,平日里仍旧对他客气有礼。

如此做为,反而把刘同禹气个仰倒,认为艳春是在故作姿态,对他更加疏离忌惮。艳春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树了个敌人。

顾知繁长得英挺不凡,性格却很是不羁,入校不久就得了个“狂生”的绰号。

他这个人是极聪明灵秀的,虽然常会无故缺课,平日也不见太用功,难得每次作业总在优等之列。他最擅长的是人物画,仕女美人堪称美专一绝。

他有两个很出名的爱好。一个是喜欢与美女结交,身边女友几乎一星期一换,比换衣服都勤快。

每逢见到品貌上乘的女孩,他就会两眼放电地上去和人家搭讪,请求对方当他的模特。他自身条件好,画作又是那么出名,对方多半都会答应。然后很快地由他的模特上升为女友,然后再很快成为前女友。

顾知繁是受过“五四”新思潮洗礼的,知道尊重女权,虽然风流却不下流。所以他的许多前女友最后都会转成好友,还是那种无话不谈的类型。这种状况常令艳春无语。

他的另一大爱好同样出名,那就是嗜好杯中物。几乎每天他都要喝上一些,否则就会浑身不爽利。

不拘什么时候,他经常或独自一人,或邀三五友人携壶长饮,务必要尽兴才罢。饮后他又常会狂性大发,或诗或歌或画,俱酣畅淋漓。诗作多有出奇处,画更是难得。

他家中本不富裕,能维持这种恣意生活多亏那些画作卖的好价钱,富余的还可以补贴家用,可说是一举两得。

对于这样一个学生,校方又恨又爱。训导主任找他苦口婆心地谈了多次无果后,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他明显违犯校规的行为只当不知道。

学校也不怕其他学生跟着效仿,毕竟像顾知繁这种怪才到目前为止全校也只才出了这么一个而已,并不是谁想学就能学得来的。

艳春极爱其才,也喜欢他豁达的个性,同他相处平和。除开不去陪他饮酒追女孩子外,其他的事情并不避讳。

禀生初来报到时,穿套紧紧包裹在身上的糙米色西装,颈间打条猪肝色领带,全身圆圆滚滚的像只烤白薯。脚上却偏穿了双千层底的黑圆口布鞋,不伦不类的打扮早在美专惹了一路笑话。

他脸皮薄,等走到宿舍门口时,已经自卑到极点,连头都不敢抬。还是艳春主动和他打招呼,他才敢稍抬眼打量舍友。

瞅瞅一脸冷气的刘同禹,醉意朦胧的顾知繁,含笑文雅的艳春,他几乎没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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