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行动,但不排除双人组合的可能性,一切还是小心为好。明清远检查了一下美式M1卡宾枪里的子弹,笑着同试图劝阻他的孙立人道,“师座,前年枣宜会战时我抗命不遵,已经被校长连降这么多级,还怕什么?”
孙立人只是默默地叹,那时候委座已经要明清远弃城了,他却说有克敌之策,败了就接受枪毙。那一仗是打胜了,可结果呢,手中的军队被裁撤编到别的部队不说,还被盛怒的委座贬来这野人才能生存的鬼地方当自己的副手,多可惜。
狙击小分队集合之后,一名三十来岁的班长急急过来,“啪嗒”一声立正敬礼:“师副,我同你一起去。”
见了这名班长,明清远不由在心中暗骂自己什么记性,这名兵头将尾的班长他认识,这些年随着自己打了不少仗,南京保卫战时,自己被日军炸成重伤,还是他背着自己泅过长江,不然,早当了烈士,现在还有命来缅北?
本来早就要提他当排长,一直没办,就这样给拖下来,看来只能等抵达曼德勒之后,假如……到那时自己和他都还活着的话。
明清远用略带鼓励的眼光看了他一眼,说:“出发!”
丛林幽暗,危机四伏。
尽管日头正烈,可是热带雨林的植被异常茂盛,藤蔓纵横交错,莽莽榛榛间有淡淡的雾霭潮水般流动,明暗难定,变幻莫测。
明清远极为警觉地择路而前,美式装配在此时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足下这种由帆布、皮革和橡胶制成的美式丛林靴坚固轻便,透气性好,踏在地上层积的腐叶上猫般无声无息,非常适合在热带丛林中隐蔽穿行,而丛林绿作战服和罩有同色伪装网的美式M1型钢盔差不多快与周边融为一体,不易被敌军发现。
几人拉开一段距离,轮流用砍刀开路,借着植被的掩护,他们很快就在不暴露自己的情况下看到了那名日军狙击手。
那名日军狙击手伏在地上,背后有殷红的血液兀自洇染开来,还在往外冒血,引来一大群蚊蝇嗡嗡直叫。
也不知此人是生是死,国内战场上见多了鬼子诈死将中国人引去后再拉开手榴弹的拉环与中国军人同归于尽,明清远不敢大意,手持美式M1卡宾枪慢慢靠近,枪口一直对着他,又朝他的颈上大动脉射了一枪才安心。
狙击小分队四处检查一番,确定没有情况后才慢慢的围过来。那名班长蹲□来仔细地搜查尸体,可惜一无所获,连片纸
都没有,只能抄起鬼子身旁的九七式步枪朝明清远点点头。
明清远伸出手,看到手背上一条蚂蟥正晃动带有吸盘的尾巴吸取血液,便掐住它的尾巴,果断地用力扯下来,而肥大黏湿的残肢仍然深扎在手背上,不住扭动。
大家都知道,此时裸Lu的肌肤、绑腿、背囊上几乎都是蚂蟥。这种软体动物栖息在雨林里树木的枝叶以及草丛中,只要有人经过,触到这些植物,蚂蟥便会依附在人体皮肤上贪婪地吸取血液,然后,皮肤上留下一个深红色的血印,看起来像是被吸血鬼啃咬过一般。
因为释放出来的毒素有破坏凝血的功能,所以伤口处涌出来的血液不能凝固,亦不会痛,只有轻微的酸痒,往往要等血流下来,才会发现。
他挥挥手:“回去吧,我们还要继续守株待兔。”
☆、第二章 千骑君翻在上头
苍翠诡谲的山峦谷地里没有一丝风,位于中低纬的缅甸热的出奇,在骄阳的蒸烤下,人出的汗很快就成了沾在身上的盐。
可是缅甸的战火比太阳更炽热。
明清远从望远镜里可以看的很清楚——日军的一个快速大队分乘二十多辆卡车和摩托车,正浩浩荡荡地开赴缅甸东北重镇腊戍。
美军算什么?英军算什么?日军第五十六师团师团长渡边正夫根本不将这些黄毛放在眼里。也对,日军不过三万人就能横扫七万美军八万英军驻扎的马来半岛,他到哪里不是一片白旗迎风招展?凭什么要正眼看那些黄毛?
这回他们连最通常的火力侦察都省了,一路肆无忌惮大摇大摆,直追溃逃的英缅军而来。
一眼望不到头的公路上到处都是英缅军丢弃的武器和装备,还有许多汽车翻倒在地,汽油漏了一大滩。
见了这幅丢盔弃甲的情况,卡车上的鬼子们的心情愉悦至极,不少人挎着枪哼哼唧唧地唱着在艺伎那里听来的小调,摩托车上的鬼子们更是高兴,还不时站起来摆几个高难度的动作。
哪里是在打仗?分明是在旅行!
明清远估算了一